2010年12月6日 星期一

美國洛縣通過禁止塑料購物袋法案

洛縣16日通過禁止塑料購物袋法案,規定從20117月開始托管區(unincorporated area)內的商場、藥店等商家全面禁止給顧客提供塑料購物袋。

洛縣縣政委員會委員16日對禁止塑料購物袋法案進行了投票,並以31的投票結果通過了該法案。根據該法案,洛縣托管區內的一些商家,包括商場、藥店等,從明年的71開始禁止塑料購物袋,20121月,縣政府要就這個法案通知所有商家。餐館外賣和流動餐飲車並不受這個法令限制。

該法令同時要求商家要向顧客提供可以回收利用的紙質購物袋,每個購物袋將收費10美分。使用食物券的顧客可以得到商家提供的免費紙質購物袋或是可循環利用的購物袋。支持該法案的環保組織認為,加州每年使用的塑料袋總量超過190億個,平均每人每年使用552個,而這些塑料袋也多半未再重覆使用,而是直接丟棄,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每年加州用於清理這些廢棄塑料袋的費用高達2500萬美元。環保主義者斯馬特(Amy Smart)說:“我們使用5分鐘的塑料袋500年也無法循環再生。”

該法案唯一投反對票的縣政委員安東諾維奇(Mike Antonovich),他說:“目前經濟不景氣,許多商家都離開了加州,這樣的法律會使洛縣的經濟雪上加霜。”其他的反對者認為,禁用一次性塑料袋會給消費者帶來經濟負擔,也會使洛縣減少就業機會。據悉,洛縣是全美最大的塑料袋生産基地

洛縣縣政委員會決定該禁令從托管區開始實施,在未來推廣到洛縣的88個城市。目前,馬裏布市(Malibu)是洛縣唯一一個禁止塑料購物袋的城市。加州其它城市早已率先禁止使用塑料袋,全美第一個禁用的是舊金山,斯坦福大學所在地巴洛艾托(Palo Alto)也已禁止使用,洛杉磯市和卡爾文市(Culver City)目前正在積極推進全面禁用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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